居民不满公共场地“被私化”
三峡都市报记者 范晴
“原本是块公共用地,却被幼儿园私自给围起来了,树木也受了影响,幼儿园有什么权力占用?”昨日上午,家住万州王牌路258号的居民陈先生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,对小区内一家幼儿园长时间占用公共用地表示不满,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。
居民:幼儿园“圈”了小区公共用地
“我们生活的空间越来越窄了,原本枝繁叶茂的树木现在也枯萎了……”提起现在的生活环境,附近居民陈先生连连感叹。据他介绍,去年10月份,这家幼儿园就搬进来了。
接到投诉后,昨日上午9点多,记者刚走进小区表明来意,正在此乘凉的10多位居民立即围上前来。“这本来就是个老小区,她还把我们唯一的乘凉地给占了,树也给圈起来了……”居民邓大爷不满"圈地"行为的同时,也为被围在其内的3棵大树目前的状况而担忧。在现场,记者看到,该幼儿园所圈地块是小区两幢住宅楼之间的一块空地,足足有10余平方大,周围都用水泥预制板封闭起来,只是在树木生长的地方稍微留了一些空隙。采访中,随后赶到的李女士说起这个事情相当气愤,一脸不满:“既然是公共用地就应归全体居民共同所有,幼儿园怎么说占就占了!”
幼儿园:圈地为了小朋友的安全
“的确是我们搭建的,”该幼儿园园长汪女士对记者说,“现在一家一个小孩,家家户户都把小孩当成宝,家长们把小孩好好交到我手中,我就必须保证小孩的安全。”汪园长说,小朋友生性就活泼好动,这样做实在迫不得已,目的就是让小朋友玩耍时有个独立安全的空间。
对于小区公共用地被占的问题,万州袁家墩社区的工作人员同样有自己的苦衷。“幼儿园有他们的难处,大家都能理解,但幼儿园私自圈地肯定不妥。我们也曾多次找到园方进行协商,但是她们不愿意自行拆除。”
律师:受侵害居民可运用法律维权
对此,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高精忠律师表示,按照我国《物权法》和《民法通则》有关规定,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共用部分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。如果这块空地属于小区的规划公共用地,那么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,受侵害居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高律师认为,如果选择对簿公堂,邻里关系肯定要受影响。俗话说,远亲不如近邻,我们很多时候都需要邻居和街坊的帮助。